16日11时30分许,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在G205国道巡逻时,将涉嫌超员的一辆中型客车查获。检查发现,该车核定载人为19人,实际却拉了31人,其中还包括7名幼儿。驾驶人王某某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随即对王某某做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驾驶人王某某准驾车型为C1证,不具备驾驶中型客车资格,属于准驾不符。该车处于注销状态,属于强制报废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处以5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并采取收缴、强制报废等措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将扣除12分,处以200-2000元罚款;对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扣6分,处以200元罚款。
随后,民警立即控制了驾驶员,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拍摄取证,并联系其他车辆将该车全部人员妥善安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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