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河东区纪委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典型案件。两例案件分别是:汤头街道王家堰村党支部原书记王秀琳违规分配低保金、截留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小麦保险费用于集体开支等问题。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王秀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汤头街道杜家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杜福举将村集体电表接入自家使用公私不分,长期用村集体资金报销个人家庭用电费用等问题。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杜福举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沂蒙晚报记者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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