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住房在交房领钥匙前,需要先到房管部门交纳一定的公共维修基金,这众所周知,但临沂市民刘先生新买的储藏室,被告知也要先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才能领钥匙,这是咋回事?
“储藏室也要单独交公共维修基金?”25日,家住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刘先生打本报热线反映,由于物业要求先要交公共维修基金,导致他新买的储藏室迟迟没法领到钥匙,储藏室为何还要单独交这笔费用,让他很困惑。
刘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他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与沂河东路交会附近的冠亚星城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交房时已经交纳了公共维修基金。因为购房时小区的储藏室没有同步购买,因此直到2016年秋天,刘先生才又购买了储藏室,交清了房款后,却迟迟拿不到钥匙。
“刚交完钱时物业说钥匙在开发商那边,让等通知,后来过了段时间物业通知让去领钥匙时,又说要先交公共维修基金,给了张条让去房管局交,交完后才能拿到钥匙。”刘先生认为,自己的房子已经交纳过公共维修基金,这次购买的储藏室为何还要单独交纳,这部分收费是否存在问题?“我之前在其他小区购买的住房也没听说过要单独交纳储藏室公共维修基金的事儿啊,这个钱到底该交不该交,希望相关部门能给落实下。”
25日,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市房管局,产权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储藏室是有产权的,就需要交纳所对应的公共维修基金,这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市民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交费。
“一般来说,储藏室这种配房的公共维修基金都是与住房一起交纳的,之所以出现单独交纳的情况,可能是因为业主分开购买、签订两份购房合同造成的,但公共维修基金是确实需要交的。”工作人员称。
沂蒙晚报记者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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