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蒙阴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起案例分别是:蒙阴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宋增富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4日,宋增富在森林防火值班期间,违规驾驶单位公车与蒙阴县植保站站长王涛办私事。宋增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补交公车私用费用;王涛受到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分管负责人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周子俊被诫勉谈话;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秦立良被约谈。
岱崮镇茶局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叶文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6年7月26日,李叶文的儿媳生育一男孩,李叶文电话邀请坡里社区4名工作人员、4名村党支部书记、1名工程承包人参加喜宴,违规收受礼金1400元,且操办喜宴未按规定报备。李叶文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回违纪所得;时任坡里工作区党总支书记刘运国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蒙阴经济开发区刘官庄社区塔山自然村负责人王东玖等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中秋、春节前,塔山自然村违规用集体资金购买酒、猪肉、瓜子等福利,发放给王东玖、村计生专职主任兼出纳公桂兰、会计程刚等人,共计花费1272元。王东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桂兰、程刚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违纪所得被收缴。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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