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红头文件来了!近日,山东省公开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出租汽车客运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办法》的通知。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行为
其中,关于证据收集与使用,《办法》规定了执法部门可以用六大措施以取得非法营运的证据:
1、群众举报
2、新闻媒体报道
3、现场查处,执法记录仪的录音录像
4、采取便衣、隐蔽录音录像、隐蔽拍照
5、通过技术系统、设备固定违法事实
6、违法嫌疑人自行承认的相关材料
山东此次出台的《办法》可谓是堪称史上最强力度、最严措施!随着便装执法、“非现场”执法的推开,非法营运面临全方位、精准打击,无需“抓现行”,极大提升了执法效率!
此前,对于无证车辆的稽查,执法部门强调必须要有“现场”、"现人"、"现事",也即是必须在营运时,有金钱交易活动时,才能进行查处。
而在该《办法》指出,未经许可从事巡游或者网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符合非法经营罪立案条件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杜绝“以罚代刑”!
非现场执法的合法通过,则是意味着以后执法形式的巨大变革。只有要证据,就可以直接处罚!
今后,非法营运的车辆将在前后夹击的之下无处遁形,黑车在劫难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