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害人害己,可还是有人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当儿戏,酒后开车上路。9月16日,河东交警一天刑拘10名醉驾司机,打破了这些酒司机的侥幸心理。
临沂交警持续保持对“酒驾”严查严管高压态势。近日,河东交警一天刑拘10名醉驾司机。郭某、王某、张某等10人因涉嫌醉酒驾驶被河东交警查获,通过抽取血样化验,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9月16日,这10名醉驾司机已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