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的职能,更好的服务群众,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创新工作思路,运用“双结合”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坚持“审查和受理同步,诉讼和非诉并举,援助和帮助兼顾”的原则,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尤其是赡养、妇女儿童权益等家庭援助案件,在尊重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将人民调解引入法律援助工作,合理运用人民调解便捷、灵活、互谅互让的特性,及时化解矛盾,。
将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的交流,对于符合援助条件的上访人员及时通过法律援助手段,从法律上、政策上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引导其走法律途径,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信访人知法守法转化成息访止访,进而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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