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7时许,刘某到莒南县筵宾镇沙汪头村蔬菜市场贩运蔬菜时,放在车内的37000元现金被盗,发现现金被盗后,刘某差点没晕过去,于是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接到报警电话后,莒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缜密侦查,转战县内的岭泉、筵宾、汀水、石莲子等多个乡镇,并会同费县刑警大队,快速侦破了该起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宾(男,35岁)、迟某彬(男,40岁)和杨某高(男,49岁,以上三人均是烟台莱阳市人)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刘某被盗现金30000余元;经查,自2016年2月份以来,三人结伙窜至临沂市兰山区、河东区、费县、莒南县等地,采取扎轮胎、撬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疯狂作案三十余起,盗窃车内钱物价值40余万元。
3月24日,莒南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嫌疑人时被嫌疑人亲属胡某(女,52岁,河东区郑旺镇)辱骂,推搡,严重影响民警的执法行动;3月27日0时许,莒南县公安局板泉派出所民警到板泉镇某KTV岀警时,嫌疑人王某(男,29岁)、薛玉杰(男,28岁)对出警人员推搡抓扯,致一辅警受伤。
案件发生后,莒南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指令治安大队对上述阻碍执行公务案进行处理。经治安大队民警精心组织、周密调查、连续工作,在城南派出所、板泉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对两起起案件依法、快速、公正地做出了处理,违法人员胡某被行政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薛某已被刑事拘留。两起涉警案件的及时处理,有效地保护了基层一线民警的权利,净化了当前的执法环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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