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显示,临沂12家企业被通报,涉及糕点、酒类、肉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等。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其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其制品、糕点、豆制品、其他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糕点:
标称蒙阴蒙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枣煎饼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2.酒类:
标称兰陵县兰陵镇醉仙酒厂生产的1批次醉仙特曲中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标称山东越群六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六粮原浆、1批次越群王,均为阿斯巴甜项目复检不合格。
3.肉制品:
标称临沂市河东区梅埠社会福利冷藏厂生产的1批次腊肉中山梨酸项目不合格。
4.调味品:
标称临沂市河东区恒昌食品酿造厂生产的1批次酱油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5.蔬菜制品:
标称临沂红四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短丁(酱腌菜)中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标称费县蒙味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椿嫩芽中亚硝酸盐(以NaNO2计)项目不合格;
标称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金玺酱园生产的1批次爽口萝卜中铅项目不合格;
标称蒙阴县界牌老区酱园生产的2批次酱什锦菜中均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6.饮料:
标称蒙阴县蒙山麦饭石矿泉水有限公司/山东北方时克矿泉水有限公司联合生产的1批次饮用原生富硒矿泉水中硝酸盐(以NO3-计)项目不合格。
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标称蒙阴边家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盐中酸价项目不合格;
8、食糖:
标称山东谷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正红糖(分装)中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药监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大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