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致人死亡!临沂这个人吸毒被销证后又无证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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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闷骚哥_ 发表于 2019-9-2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饮酒不过量,干杯需谨慎,喝多了最好回家一躺,无论如何都不能做的那就是开车!近日,河东交警大队办理一起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嫌疑人邵某仁,正是这名心存侥幸的“醉猫”!

8月15日晚8时许,河东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河东区程梅线汤河镇宁宇快餐门口路段,一辆小轿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人可能不行了。”

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现场一辆“凌志“牌小型轿车和一位被撞倒后躺在血泊之中的老人,老人经医院工作人员抢救无效后死亡。当见到一身酒气的邵某仁后,交警立即明白了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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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民警了解到“凌志“牌小型轿车驾驶人邵某仁不仅有过酒驾被查处历史,而且在三年前吸毒驾驶证被注销。目前,属无证驾驶,经抽血化验,邵某仁血检结果酒精含量为19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嫌疑人邵某仁也对自己无证,有酒驾前科又醉酒致人死亡的事实供认不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切勿酒驾!切勿酒驾!交警蜀黍已经无数次的在提醒我们,却依然有人选择无视,直到酿成大祸才知后悔,可是一条无辜的生命因此丧生,后悔有用吗?生活没有彩排,事后不能重来,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小新的微笑 发表于 2019-9-21 17: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并不多见,这次却被我遇见了,既然来了,留下大名闪人。
朕射你无罪 发表于 2019-9-22 17: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见过好帖,却没见过这样的好帖,简直震惊了,激动得字也打不出来,无奈之余,就快速回复吧!
空城绝血月殇 发表于 2019-9-23 2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这样的好帖,值得鼓励!莒南人路过支持!
千斤拨四两 发表于 2019-9-25 0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Z是天才,坚定完毕
少年包工头 发表于 2019-9-25 0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绝世的好帖,我打着灯笼在网上找了好久,现在终于找到了,支持一下先!
人比黄瓜瘦 发表于 2019-9-2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爱沂蒙论坛,爱楼主~
蓝木偶 发表于 2019-9-26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山村小尸 发表于 2019-9-27 1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发呆,回回帖,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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