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香槟城小区的这伙人被法院判了 点赞罗庄】经山东省临沂市罗庄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颜某伙同高某全、代某涛、朱某锋、范某文、侯某、王某某、王某孔、刘某辉、张某星形成恶势力团伙,利用管理嘉益香槟城小区、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物业的便利条件,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颜某犯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高某全犯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侯某犯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范某文犯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王某孔犯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其余人员被判五到一年十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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