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工厂企业相继开工,为进一步规范境外人员管理,确保辖区稳定有序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深挖蛇头犯罪,严惩非法用工业主,保护中外公民合法权益和企业合法利益,特告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二、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将受到拘留、罚款的处罚,并依法遣送出境。
三、聘用、介绍无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或聘用、介绍超出工作许可范围、勤工助学规定的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将受到罚款等处罚。
四、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将受到罚款、拘留的处罚。
五、对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境、边境、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对上述违法行为踊跃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分局将给予奖励。
分局举报电话:13953918156(24小时接听)
0539-8965477(工作时间接听)
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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