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多个城市发现输入性病例,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丝毫不能松懈。据临沂市沂南县公安局通报,3月11日,沂南县公安局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宋某予以行政拘留。
据介绍,3月6日,沂南县辛集镇宋某自马尔代夫乘坐飞机转斯里兰卡回国,于3月8日凌晨回到沂南。其为逃避接受医学观察,故意隐瞒在国外务工的事实,未到相关部门报告登记。宋某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严惩相关违法犯罪,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今年2月,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发布通告,严明相关法律责任并敦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自觉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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